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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传达学习教育部 《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日期:2018-12-24阅读次数:

    关于组织传达学习教育部

《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和师德师风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教育部印发的《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准则》和《指导意见》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九大对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提出了明确要求,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明确师德师风是教师队伍建设的第一要务,是评价教师队伍的第一标准。《准则》和《指导意见》是教师职业行为的基本规范,划定了教师行为的底线要求。陈宝生部长在2018年12月14日全国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视频会议上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落实好《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作为师德师风建设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好。

二、认真组织《准则》和《指导意见》的学习

(一)各单位要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准则》和《指导意见》的学习贯彻,及时将《准则》和《指导意见》学习纳入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全覆盖、无死角,并将《准则》的基本要求贯彻落实到教师的具体行动中。

(二)各单位要通过部门网站、钉钉等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的宣传解读,帮助所属教师全面理解、深刻把握《准则》和《指导意见》的精神实质,引导广大教师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结合起来,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做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的楷模。

(三)各单位学习贯彻情况以书面形式于2018年12月29日17:00前报人事处。

附件:1. 《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1. 《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

人事处

2018年12月24日

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