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关于对超期休学学生清退学籍的公告
(公告送达《告知书》)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及《西南林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西南林教〔2018〕5号第五十六条:“(二)休学、保留学籍期满,逾期两周不办理复学手续或复查不合格者”可予退学处理。
经核查,下列学生自主休学时间已超过学校规定期限,学院已按学校通知细则制作《关于拟对李钊源作清退学籍处理的告知书》:
学院已通过电话、钉钉、微信、短信、EMS邮寄等方式多次联系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并尝试通过班主任、同学等渠道转达,均无法取得有效联系;《告知书》亦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或邮寄送达方式送达(均被退回)。
依据西南林业大学《关于开展2026年全日制本科生学籍清理工作的通知》及其实施细则第三、四条关于公告送达的规定,现向上述学生公告送达《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内,学生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可向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也可到学院办公室查阅《告知书》全文。公告期满后,学院将按学校通知细则和《告知书》规定的程序报学校处理。
特此公告。
公告期:2026年11月3日—2026年11月5日
联系人:栗老师
联系电话:0871-63864788
电子邮箱:578074354@qq.com
联系地址:西南林业大学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生物楼616室)
附件:《关于拟对李钊源作清退学籍处理的告知书》(全文到办公室查阅)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2026年11月3日